2005年11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唤起网络从业者的责任和良心
赵勇

  近年来,网络迅猛发展,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工作中的重要部分。但是,越来越多的人发现,网络却是把“双刃剑”,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产生了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,尤其在未成年人犯罪中,网络成了一个很大的诱因。
    我认为,最有效的防范对策,就是唤起网络从业者的责任和良心。
    网络社会责任的实现,应源自于网站内在的约束力,也就是网络职业人良心。良心的自律作用突出地表现在三个方面:事前,良心对行为选择起着机制的作用;良心此时是“指挥官”。事中,良心起着监督的作用,良心此时是“检查官”。事后,良心此时是“审判官”。提供不健康的网络内容就是在复制犯罪,网络应该有自己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良心。